靠“拍黃瓜”敲詐商家謀利?某父子連續舉報餐飲企業49起

“拍黃瓜”是一道很多人都愛吃的涼菜
尤其是夏天的時候特別開胃
也不貴
但有人卻靠這道菜敲詐商家謀利
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昨日,#多家餐館賣拍黃瓜遭職業打假#的相關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
湖南省株洲市餐飲行業協會公布的一份文件顯示,該市多家餐企向該協會反映,當地一對晏姓父子利用餐企銷售“拍黃瓜”等涼拌菜無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證這一由頭,通過頻繁舉報要求餐企高額賠償,自2020年至今竟舉報49次。被舉報餐企認為相關舉報系“惡意舉報”,紛紛聯名反映。
經營火鍋店的彭某,就曾被晏姓父子舉報過。“對方來店消費了500多元,包含一份‘拍黃瓜’。”彭某稱,沒過幾天,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就上門要求整改。彭某按要求停售所有涼菜后,沒想到對方還不罷休,又舉報至上級市場監管部門。
市場監管部門建議彭某與舉報人協商爭取撤銷投訴,不料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求按當天總消費金額的10倍賠償。“我賣一年的‘拍黃瓜’,都不一定賺到這個錢!”
當地一家小餐館的經營者劉某感覺自己更“冤”。他家的菜單原本并沒有“拍黃瓜”這道菜,晏某到店消費時,主動要求做一道“拍黃瓜”。“我說沒有,他就說把黃瓜拍碎,隨便撒點辣椒加點醋就行。”沒想到幾天后,劉某的餐館就被舉報了。
數據顯示,2020年至今,晏姓父子利用餐館出售“拍黃瓜”等涼菜,未取得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連續舉報當地餐飲企業49起。“真的惹不起!”當地一位餐飲經營者表示。
餐館為何不申請冷食經營資質呢?
“辦理冷食許可要求高,需要有專門的涼菜制作間,還要具備獨立的空調、消毒設備。一套下來成本就要幾萬塊,我們這些小餐飲店承擔不起。”一位餐飲經營者坦言。另一位經營者則表示,很多餐館都不知道制售涼菜需要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此前附近的飯店也鮮少有相關許可。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才了解制售涼菜需辦理冷食類許可,長知識了”“涼菜未經高溫烹飪,更容易吃壞肚子,支持嚴格監管”。也有網友認為“這不是打假,是勒索”。
十家店鋪僅有三家有證
防“職業打假”應從源頭入手
對于餐企集體反映被“職業打假”一事,株洲市優化營商環境中心接到餐飲企業的投訴后,組織市場監管局、餐飲行業協會以及被舉報的餐飲企業代表召開協調會,并達成包括市場監督部門要借鑒探索“首違免罰”的監管服務具體措施,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在內的四點共識。“提醒全市餐飲企業門店一定要依法依規經營,今后遇到相關惡意投訴請及時向相關部門以及市餐飲行業協會反映。”
“未取得經營資質售賣‘拍黃瓜’,被舉報自然不冤。不過,對于這種輕微違法行為應審慎監管。”一位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說。他建議,進一步優化食品經營許可程序,從源頭上防止“職業打假”。目前擁有冷食類食品制售許可的餐飲店并不多。
記者在某外賣平臺上,隨機查看了株洲10家售賣拍黃瓜、涼拌黃瓜的外賣店鋪,僅3家店鋪的《食品經營許可證》上有冷食類食品制售的資質。
湖南法健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綱分析認為,從法律上看,店家未取得冷食類食品經營資質卻售賣“拍黃瓜”,被舉報并不冤。但同一批消費者、同一事由3年連續投訴49起,應當屬于“職業打假人”。
楊綱建議,經營者首先要規范經營,提升守法意識,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降低職業打假行為。而投訴舉報者不能以謀取不當利益等為目的,濫用投訴舉報權,采取不當甚至是違法手段,干擾經營主體正常經營活動。
話匣子綜合自極目新聞、三湘都市報、網友評論等
編輯:李彥豪
責任編輯:嚴萍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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