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8 11:11
為讓賣相好一點,長安鎮某食品加工作坊老板娘阿霞(化名)加工鴨頭、鴨頸等時,添加本來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亞硝酸鈉試劑,使肉
為讓賣相好一點,長安鎮某食品加工作坊老板娘阿霞(化名)加工鴨頭、鴨頸等時,添加本來禁止添加在食品中的亞硝酸鈉試劑,使肉食品顏色鮮亮,被控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日前,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阿霞當庭認罪。
公訴機關指控稱,今年2月份開始,45歲的湖北婦女阿霞伙同其丈夫董某(另案處理)在長安鎮錦廈新村錦華街8巷4號經營無牌地下食品加工作坊,生產、銷售鴨頭、鴨頸、燒賣、牛筋等麻辣串。阿霞與其妹夫李某(另案處理)負責食品加工,阿霞丈夫負責銷售。在加工鴨頭、鴨頸等肉食品時,阿霞等人將不能添加在食品中的亞硝酸鈉試劑添加在食品中,使該肉食品顏色鮮亮。
今年4月,長安公安、綜合執法、食品監督等部門聯合執法時查獲上述無牌食品加工作坊,當場抓獲阿霞,并繳獲鴨頭、鴨頸、香腸等食品一批及亞硝酸鈉試劑7瓶。
經鑒定,繳獲的鴨頭、牛筋、燒賣中的亞硝酸鈉含量均不合格。
阿霞說,這些麻辣串都賣到附近的多個小店,每天能賣幾百元,但利潤很低,扣除成本后基本賺不到什么錢。她從市場買了7瓶亞硝酸鈉試劑,但一瓶還沒有用完,就被抓了。
庭審最后陳述階段,阿霞哽咽承認"有罪",稱家中還有3位年邁老人需要照顧,希望法院能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