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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贈品存質量“死角” 消費者當提防

    2011-12-09 11:19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沈陽12月9日專電(記者范春生)年關將至,一些商家想盡辦法促銷,尤以大型商場、超市等買大件附贈品最具代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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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沈陽12月9日專電(記者范春生)年關將至,一些商家想盡辦法促銷,尤以大型商場、超市等“買大件附贈品”最具代表性。記者采訪發現,商家所送部分贈品的質量較差,甚至是三無產品和殘次品,消費者應防范。

      12月初,遼寧省沈陽市市民章女士在超市購物時遇到某著名家化品牌搞促銷,購物滿500元就送一個小推車。她覺得挺合適,掏錢買了一大堆商品。回家途中,小推車的輪子竟然掉了,她才意識到貪圖便宜卻換來一個殘次品。

      其實,章女士的遭遇并非個案。記者連日走訪沈陽幾家大型超市、商場和家居市場發現,附送贈品現象非常普遍,比如在沈陽市皇姑區黃河南大街上的某著名品牌連鎖建材超市,購買5000元商品附贈價值200元左右的產品,有電子秤、臺燈等可供選擇。

      業內人士透露,大超市、商場之所以有不靠譜的贈品,主要是贈品的質量并不在超市、商場檢驗把關范圍內,多是由搞促銷活動的廠家直接帶進賣場。為控制成本,廠家往往選擇價格低廉、外表顯眼的商品作為贈品,其質量難以保障。此外,贈品一般不體現在發票或購物小票上,所以就算消費者想投訴,也無法拿出證據,只能吃啞巴虧。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沈陽分所律師王學勇認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附送贈品也應遵守這樣的規定。因此,如果消費者購買商品時得到質量低劣的贈品,應在第一時間向工商部門投訴,為確保投訴成功,建議在取得贈品時在發票或購物小票上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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