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位置:河南食品網 ? 食品法規 ? 權威發布

    正文

    國家食藥監局將開展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

    發布日期:2012-08-26  瀏覽次數:683080

      20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開展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試點。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

    河南食品網訊

      20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開展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試點。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由于冬蟲夏草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物種,有關部門要求,自2001年起,保健食品中的冬蟲夏草均以冬蟲夏草菌絲體蝙蝠蛾擬青霉替換。兩者在藥理作用方面雖然近似,但并不能完全等同。

      該負責人表示,隨著對珍稀資源保護的新認識,應力圖在合理保護冬蟲夏草資源的前提下,高效開發利用冬蟲夏草資源,推動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發。

      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試點方案提出,試點工作應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農業部《甘草和麻黃草采集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規章和《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冬蟲夏草作為保健食品原料有關問題的復函》有關要求。同時要合理利用珍稀資源,加強冬蟲夏草資源使用的可控性,嚴格監控冬蟲夏草原料來源,加強對加工、使用全過程的監管,保護冬蟲夏草資源和草原生態環境。

      根據這一試點方案,參與試點的企業必須具有穩定合法的冬蟲夏草來源、良好的保健食品研發能力、顯著技術優勢、良好的保健食品生產能力以及行業帶動性。

      試點內容包括規范冬蟲夏草原料采購管理,嚴格控制冬蟲夏草來源;研究冬蟲夏草原料技術要求和相應檢測方法,嚴格控制冬蟲夏草原料質量;提高產品質量安全控制水平;開展上市后產品功效性監測和驗證工作等。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網所有原始/編譯文章及圖片、圖表的版權均屬河南食品網所有,如要轉載,需注明“信息來源:河南食品網”。

    ② 凡本網注明“信息來源:XXX(非河南食品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僅僅是出于傳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著代表本網站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轉載使用,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轉載或者聯系轉載稿費等事宜,請與我們接洽。

    友情鏈接

    電話: 0371-86563572  郵箱:kf@zhuoqi365.com  版權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豫ICP備09039160號

    av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