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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注】威極公司因“醬油門”除名 賠款655萬

    發布日期:2012-11-29  瀏覽次數:2102

      海天與威極這對因醬油門事件而結成的冤家,恩怨昨日有了初步了結。根據佛山中院的一審判決,威極公司需要賠償海天各項損失共

    河南食品網訊

      海天與威極這對因“醬油門”事件而結成的“冤家”,“恩怨”昨日有了初步“了結”。根據佛山中院的一審判決,威極公司需要賠償海天各項損失共計655萬元,他們從此也不能再以“威極”作為公司名稱。

      加上此前威極公司在高明法院審理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刑事案件中,被判處的罰金260萬元,威極一共為此事付出了915萬元的“代價”,昨日威極的代理律師在宣判下也不禁表示:“威極可能連上訴費都沒有。”

      一審判決:威極敗訴被判賠655萬

      今年5月22日,佛山市高明區政府向社會公布“某大型調味公司”使用工業鹽代替食用鹽生產醬油產品,隨即引起輿論關注。5月23日,佛山市高明區政府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該“某大型調味公司”為威極公司,但社會輿論仍紛紛猜測海天公司與威極公司之間存在關聯關系。5月30日,海天公司認為威極公司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已對其造成嚴重損害,遂向佛山中院提起訴訟。后經補交材料,佛山中院于6月6日正式受理本案,并經兩次公開開庭審理。

      昨日上午9時許,佛山中院對案件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威極公司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即停止在戶外廣告牌及企業廠牌上突出使用“威極”二字的行為,拆除突出使用“威極”二字的廣告牌及企業廠牌;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即立即停止使用帶有“威極”字號的企業名稱,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企業字號變更手續;登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海天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655萬元。

      撇清關系:高明向證監會出具證明

      “醬油門”事件曝光后,威極公司的員工向媒體記者表示威極“是海天醬油的生產商”。在庭審過程中,海天公司與威極公司均否認其雙方之間存在關聯關系。

      對此,佛山中院認為,經法院10月10日依職權到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佛山市高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了海天公司與威極公司的董事、投資人、股東等工商登記資料信息,該工商登記資料中未顯示海天公司與威極公司有關聯關系。另外,5月29日,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政府向中國證監會出具證明,證明經高明區有關部門核實,無證據證明威極公司及其產品與佛山市海天(高明)調味食品有限公司有任何關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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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雙方反應:

      威極:律師稱“上訴都沒錢”

      宣判后,在被問及對判決結果的看法時,威極方的代理律師鄧宏平表示,威極公司是否要上訴,他還要回去和公司的法人代表商量決定,但是威極公司“可能連上訴費都沒有”。

      海天:賠償偏低但不上訴

      海天公司媒介部謝志強在庭后則告訴記者,他們對判決“基本滿意”,因為判決讓侵權的公司受到了一定的懲罰。不過,他也表示,相對于海天受此事的影響來說,判決的賠償數額還是遠遠不夠的。

      賠償怎么算出的?

      廣告費300萬+利潤損失350萬+律師費5萬=655萬

      在海天公司索賠的1000萬中,包括刊登澄清公告所支出的費用4008004元;海天公司品牌受損、產品銷量下滑的損失約5941996元;律師費用50000元。

      佛山中院認為,因沒有證據表明海天公司與威極公司之間存在關聯關系,所以威極公司應就其侵權行為向海天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海天公司訴請賠償的因產品銷量下降造成的利潤損失、廣告費和律師費,法院予以支持。不過,在金額方面,除了律師費用法院全額支持外,其他均是部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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