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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超市外低價出售超市過期食品

    發布日期:2012-11-22  瀏覽次數:2993

      20日上午,市民彭女士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反映濱河東路勝利橋東美特好超市背后的通道里,有超市工作人員在銷售過期食品,價

    河南食品網訊

      20日上午,市民彭女士給本報熱線打來電話,反映濱河東路勝利橋東美特好超市背后的通道里,有超市工作人員在銷售過期食品,價格很便宜。隨后,接到反映的轄區工商所將這些食品進行了扣留。

      彭女士說,早上,她路過美特好超市背后的通道時,發現有員工在賣過期食品,其中包括糖、餅干、飲料等。"以前我也碰到過這種情況,覺得超市這樣做不合理。"彭女士說,之前她碰到這種情況,覺得是多管閑事,就沒有理會,但這次她有些坐不住了,畢竟賣的是一些過期和臨過期的食品,覺得會對購買者的身體不好。

      記者聞訊趕到勝利橋東的美特好店,在背后的通道里,記者看到地面上擺放著大大小小二十余個紙箱子,里面有餅干、糖果、油等食品。有幾位穿著美特好工作服的員工正在銷售,由于擺在通道里,不時有路過的市民停下腳步翻看著,前來購買的還有一些是美特好超市的員工。

      記者隨手拿起一盒夾心白巧克力,盒子上的生產日期寫著2011.09.16,保質期12個月,明顯已經過期。在一個有喜羊羊圖案的鐵盒子軟糖上,上面的生產日期為2011.09.01,保質期12個月,也明顯過了期。除此之外,這里出售的還有橄欖油,上面的有效期是2012年11月20日,正好今天到期;還有一些條狀餅干,保質期雖然還沒到,但已接近到期時間。

      記者拿著一小盒糖果詢問價錢,工作人員說5元,如果在超市里買,得花20多元;一盒夾心巧克力也是賣5元,工作人員說,同樣的一盒,在超市里需要10多元。對于那些已經過期的食品,是否還能放心食用?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拿著一盒糖果提出質疑,工作人員說:"這是盒裝的,有明確的保質期,如果一些散裝的糖果,誰會知道保質期到什么時候?如果你覺得不放心,可以不買。"

      采訪中,不時有市民和超市員工購買這里的東西,有些消費者覺得只要沒有發霉變質,就還能吃,關鍵是價格這么便宜。"買個面包,就當午飯吃了。"一位正在購買小面包的女子說,面包外有包裝,沒有變質的話應該還能吃。

      很快,巨輪工商所接到市民舉報后,所長張勇文及其他檢查人員趕來,當即下令不準再出售這些產品,同時讓員工找來該店店長。

      面對工商檢查,員工稱這些貨有將近上萬元,現在連成本都收不回來。該店的店長稱,這些臨到期和過期產品是從賣場里清理出來的,已經不能流通,不屬于正常的銷售商品,擺在這里出售僅限于超市內部員工來買。而當被問到是否考慮過食品安全一事時,這位店長有些無奈地說:"這些產品本身質量沒有什么問題,扔了比較浪費,對于一些臨到期的食品,我們也會購買,員工們也都清楚,也算是一種處理食品的方式,對于過期的食品我們會進行銷毀。"

      對此,檢查人員先將這些食品打包扣留,并會對超市做進一步處理。巨輪工商所的張勇文所長提醒市民們,買東西時要看清楚保質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再買,不要為了貪圖小便宜而買一些促銷和處理的過期食品。

      (第一報料人彭女士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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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質期又稱最佳食用期,國外稱之為貨架期,指食品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在此期限內,如果食品出了問題,廠家需要負責;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廠家則不再擔保。有人認為,食物過期后只是口感變差、風味改變、質量下降,只要沒有嚴重發霉變味,還是可以食用的。但有的食品會發生品質變化,產生大量致病細菌,如果食用,則有可能導致食物中毒和急性傳染病。所以,過了保質期的食物,一般不建議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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