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天氣日益變暖,酒類和飲料產品逐漸進入消費旺季,為了確保消費者的食用安全,近日,河南省食藥監局對酒類和飲料食品開展了專項監督抽檢,抽檢樣品61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597批次,不合格樣品16批次,抽檢合格率達到97.39%。
在這次專項監督抽檢的613批次產品中,酒類305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飲料308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酒類樣品不合格項目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標稱煙臺馬登來莊園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橡木桶干紅葡萄酒的酒精度為16.2%vol,標準為10.5%~12.5%vol,比標準值上限高3.7度;貴州黔莊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寂寞小酒檢出不得在其中使用的環己基氨基磺酸鈉(甜蜜素),檢出值為2.12mg/kg;廈門晥古香泉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的臺灣高粱酒的酒精度為48.3%vol,標準為52%~54%vol,比標準值下限低3.7度;內蒙古寧城御泉坊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悶倒驢酒的酒精度為60.0%vol,標準為66%~68%vol,比標準值下限低6度;河南省滎陽市鄭仕酒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鄭仕石榴養生酒的酒精度為6.8%vol,標準為8%~10%vol,比標準值下限低1.2度;河南省豫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喜酒(白酒)的酒精度為50.3%vol,標準為51%~53%vol,比標準值下限低0.7度,同時該企業生產的瓦崗寨酒(白酒)的酒精度為49.9%vol,標準為51%~53%vol,比標準值下限低1.1度;新鄉市紅太陽酒廠生產的同盟山酒(白酒)的酒精度為48.2%vol,標準為51%~53%vol,比標準值下限低2.8度。
飲料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信息為,濟源市伊思源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兩批次的無汽蘇打水飲料菌落總數檢出值為600cfu/ml、450cfu/ml,分別比規定標準(不超過100cfu/ml)高出6倍、4.5倍;新鄉市怡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兩批次的無汽蘇打水飲料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700cfu/mL、15500cfu/ml,分別比規定標準(不超過100CFU/ml)高出17倍、155倍;新鄉市昊萊福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蘇打水菌落總數檢出值為370cfu/ml,比規定標準(不超過100cfu/ml)高出3.7倍;洛陽海碧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檸檬果味汽水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300cfu/mL,比規定標準(不超過100cfu/ml)高出13倍,同時,該樣品檢出不得在其中使用的糖精鈉,檢出值為0.05g/kg;洛陽海碧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蜜橘果味汽水檢出不得使用的糖精鈉,檢出值為0.04g/kg;新鄉市吳錚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橙味汽水霉菌檢出值為90cfu/ml,比規定標準(不超過10cfu/ml)高出9倍。
河南省食藥監局針對專項抽檢中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標稱企業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即對相關單位依法處理,責令其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流向,采取封存、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監管部門將對其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查處。
河南食藥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如果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時,請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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