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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蔬禁“毒”不如追溯源頭以祛毒

    發布日期:2015-04-25  來源:河南食品網   瀏覽次數:2296

    河南食品網訊

    農藥禁“毒”不如追溯源頭以祛毒

    ?  河南食品網訊 蔬果農藥殘留對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一直是公眾的巨大擔憂。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提出:國家鼓勵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推動劇毒、高毒農藥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加快淘汰劇毒、高毒農藥。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還記得前幾日青島孕婦吃了來自海南萬寧有殘留農藥超標的西瓜而流產的新聞事件吧。按照市場監管責任來說,劇毒高毒農藥殘留瓜果蔬菜至少應當經過當地監管和銷售地監管兩道管卡才能在市場上流通的,然而現實監管模式卻是裸管裸運直接銷售給市民。不僅如此,殘留農藥還會深入地表流入江河,嚴重污染水源。政府出此農藥禁“毒”的策略看似是阻止了農藥源頭——農藥生產,但實際上,即使是可生產的低毒農藥,當量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依然還是會危害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的。

      正所謂”沒有市場就沒有殺戮“,所以,禁止劇毒農藥生產不如追溯使用而祛毒。

      追溯農藥使用是一項繁瑣而又無章法可循的麻煩事。但是,如果嵌入了第三方追溯系統,這事情就變得容易多了。首先,在農藥生產廠家方,通過追溯系統對農藥成分和用量做清晰的解釋說明和警告,流通到市場時一包藥一代碼,公眾必須取得官方許可方可購買,并且將自身農產品的量和此代碼捆綁,一旦出現事故,追蹤到農藥使用者,責任追究到農藥使用者、銷售者和生產者,這樣就會引起農民的高度注意。對于監管部門來說,也能隨時監測到農藥的流通方向,一旦出現農民超量購買也能及時阻止事故的發生,真正做到從源頭祛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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