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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輝超市所售"果胃康"山楂餅生產日期疑被篡改

    發布日期:2015-03-03  來源:新華網   瀏覽次數:1751

    河南食品網訊

      河南食品追溯訊 蘇先生近日在永輝超市恒基店購買到一包山楂餅,發現日期被偷偷篡改過,2014年5月15日的生產日期被改成2014年12月13日。永輝超市稱是廠家所為,會協調解決,而廠家拒絕就此回應。律師表示,即使篡改行為是廠家所為,超市也有重大過失,消費者可向任何一方索賠。

      一袋食品倆日期

      春節前,市民蘇先生從永輝超市恒基店購買一大包名稱為“果胃康”的山楂三明治。之后,蘇先生無意間發現,每一袋小包裝底部均有一行凹進去的鋼印字跡,仔細辨認為“2014.5.15”的字樣,“應該是生產日期,雖然字跡上的油墨被擦干凈了,但鋼印還留在包裝上。”

      近日,北京晨報記者見到蘇先生和他購買的“果胃康”山楂三明治,發現正如他所言,每一袋包裝下方,都留有一行淺淺的鋼印字跡,只要稍微細看,均能看到“2014.5.15”字樣。而在包裝上方,還有一行清晰的油墨打印生產日期“2014年12月13日”,仔細摸索,該日期下也有鋼印的凹凸痕跡。而兩個日期相差近7個月。

      永輝稱聯系廠家賠償

      記者翻看這些食品,發現其保質期為12個月。蘇先生稱,自己是今年1月29日購買,如果這些食品的生產日期是2014年5月15日,那么“當時這些貨離過期不到4個月,我肯定不會買”,而他之所以購買也是看到生產日期為2014年12月13日,“我以為剛出廠沒多久才買的,這屬于惡意欺詐呀。”

      近日,記者隨蘇先生一起來到永輝超市恒基店,該店一位負責人孟先生出面,他仔細查看日期后,承認有篡改嫌疑,并表示會聯系廠家,給消費者解決。

      廠家拒絕回應

      記者就此致電食品生產廠家天津清漣山水食品有限公司,一銷售人員未就是否篡改生產日期一事給予正面回應,不過他表示目前正在和消費者協商解決,由于消費者索要賠償過高,雙方仍未達成一致。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認為,在該起案例中,即便篡改行為是廠家所為,但超市作為商品直接銷售方,驗收等環節也存在重大過失,消費者可向超市或廠家任何一方索賠。對于索賠數額,邱寶昌表示,消費者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三倍、最低500元賠償,也可根據《食品安全法》要求賠償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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