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實施經過重新修訂的《三門峽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此次修訂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以及有關法律和預案要求,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單位組織開展,以提升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為主要目標,廣泛開展前期資料收集和調研工作,吸收借鑒近年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經驗,著重開展專項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并充分征求吸收各相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建議。
《應急預案》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IV級)。其中,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協調指導較大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抽樣檢驗、風險監測、輿情監測等工作。
《應急預案》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要依法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其接收的病人與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有關的,要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計生部門報告。學校或托幼機構、重大活動期間發生的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有關地方、相關單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在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后未進行處置、報告的,或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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