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鄧州市某生態農莊為吸引顧客,招攬生意,在未辦理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買賣梅花鹿肉被警方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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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12時許,鄧州市公安局與鄧州市森林公安局聯合執法,在對湍河派出所轄區某生態農莊突擊檢查時,發現該農莊明碼標價經營陸生野生動物梅花鹿肉和梅花鹿血,并當場查獲梅花鹿肉10余斤,梅花鹿腿7條,梅花鹿血6余斤。經詢問,該農莊的老板對私自買賣梅花鹿肉供認不諱。經查證,該農莊并未辦理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其經營的陸生野生動物梅花鹿肉和梅花鹿血均通過網購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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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參與經營者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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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肉究竟可以出售食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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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鹿屬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而國家林業局出臺的《關于促進野生動物可持續發展的指導綱要》中指出,包括梅花鹿、非洲鴕鳥、野豬、狐貍、狍子等在內的54種陸生野生動物經過人工繁殖馴養,在林業局備案、衛生部門鑒定許可后可以合法地進入餐館。只要能提供合法的產地來源,梅花鹿肉也是可以進入老百姓的餐桌的,但必須要出示相關手續。如果產地不明,沒有在相關部門備案的話,私自買賣、販運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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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市面上有不少打著野生動物肉食的假招牌,一般情況下,如果要經營野生動物的話,首先要有野生動物經營許可證,辦了證件才可銷售,其次還必須提供肉食的來源,其中包括繁殖馴養許可證、檢疫證、運輸證等。只要能證明來源合法,出售也是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