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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狀告某新媒體名譽侵權被法院駁回 鴻茅藥酒的“正名之門”暫被關閉

    2018-06-22 09:06

      21日,《法制日報》記者在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得到確認,該院近日就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茅藥酒”)狀告某微信公眾號名譽侵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鴻茅藥酒”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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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6日,正當鴻茅藥酒涉嫌虛假廣告一事被媒體炒得沸沸揚揚之際,某微信公眾號以題為《廣告史劣跡斑斑的鴻茅藥酒獲“CCTV國家品牌計劃”,打了誰的臉?》一文。“鴻茅藥酒”認為文章內容言辭鋒利,違背事實,對象直指鴻茅藥酒品牌及鴻茅國藥,嚴重侵犯其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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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鴻茅藥酒”起訴稱,文章標題擬為“廣告史劣跡斑斑的鴻茅藥酒”,這種表述不但違背事實,而且誤導讀者,詆毀鴻茅國藥商譽,貶低鴻茅藥酒品牌形象;同時,文章以“這12件典型虛假廣告涉嫌違法,已被依法查處”開頭極為吸引讀者眼球,但這12件中并不包含鴻茅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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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文章雖引用了“上海發布”微信公眾號的《這12件典型虛假廣告涉嫌違法,已被依法查處》一文,但并未標明鴻茅藥酒是該12件虛假廣告之一,被告亦表明對鴻茅藥酒廣告的質疑系網友留言,應不致引起歧義和誤導;其次涉案文章標題使用“廣告史劣跡斑斑”的評論性表述,系源于互聯網及其他媒體已披露的鴻茅藥酒違法廣告史,措辭雖尖銳,但不構成侮辱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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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此,法院駁回鴻茅藥酒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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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鴻茅藥酒涉嫌虛假醫療廣告一事被披露后,新媒體上各色內容和觀點頻出,但基本上都是針對鴻茅藥酒的負面信息,這次鴻茅藥酒選擇其中一個不太知名的微信公眾號起訴,就是想找一個“正名”的機會,法院的一審判決暫時將這扇門關住了;從另一個層面講,在目前披露的諸多針對鴻茅藥酒的指責中,也不乏存在一些不實之處,在鴻茅藥酒起訴后,一些媒體,特別是一些新媒體心存擔憂,這次判決或許可以暫時讓他們放下心中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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