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資訊

    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對鄭州儀和順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產規范體系檢查結果的通報(2017年 第139號)

    2017-12-14 02:12

      2017年9月27日,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管人員與第三方專業認證機構專家組成檢查工作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食品鏈中各類組織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國家標準的規定,對鄭州儀和順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產規范體系進行了檢查,檢查結果為不符合,現將該公司在生產許可條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該企業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證體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業應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問題

      (一)生產環境條件方面:內包材緩沖間墻體涂層有脫落現象,墻體有發霉現象;無蟲害控制檢查記錄、未提供蟲害控制相關的管理制度。

      (二)生產過程控制方面: 20170920批次的投料記錄,記錄中脫氫乙酸鈉、木薯淀粉的生產日期與實際使用的物料日期不一致;生產工藝流程中確定配料、和漿、煮制、包裝和冷藏做為關鍵控制點,現場提供的關鍵控制點記錄每天只記錄了一次,不能體現實際監控過程中的監控頻次和監控的時間。

      (三)產品檢驗結果方面:部分在用檢驗設備超過檢定有效期。

      (四)貯存及交付使用方面:現場查看食品添加劑未設置專庫存放,與原輔料存放在同一個倉庫。

      (五)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食品召回管理辦法未包括分級的內容,召回制度中未包括召回計劃和召回公告的內容。

      (六)從業人員管理方面:工廠化驗員無培訓和考核記錄;不能提供部分員工有效的健康證明。

      (七)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面:無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的記錄;無食品安全應急預案的演練記錄。

      三、整改和查處要求

      針對存在問題,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檢查組已要求屬地監管部門向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整改。屬地監管部門應按照相關要求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分享到:
    av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