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8 11:12
近日,廣州市消委會對市面上銷售的干貨制品進行比較試驗,抽取81批次樣品,符合標準要求的有71批次樣品,達標率為87.7%;3批
近日,廣州市消委會對市面上銷售的干貨制品進行比較試驗,抽取81批次樣品,符合標準要求的有71批次樣品,達標率為87.7%;3批次水產干制品樣品鋁含量超出標準,6批次產品二氧化硫超標。
近日,廣州市消委會對在廣州市面上銷售的干貨制品進行比較試驗,分為蔬菜干制品、食用菌干制品、水產干制品三類,包括蔬菜脆片、干制香菇、黑木耳等。本次比較試驗共抽取81批次樣品,經檢測,所檢項目完全符合標準要求的有71批次樣品,達標率為87.7%。不達標的項目分別有水分、鋁、二氧化硫。其中,3批次水產干制品樣品鋁含量超出標準,包括廣州市金梓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瓊彬”蝦米(250g/包,2012-8-15)等。
水產干制品在加工過程中通常會使用明礬(硫酸鋁鉀及硫酸鋁銨)來沉淀藻類泥沙,采用過量的明礬來沉淀藻類泥沙,而在后續工序中又沒有沖洗干凈,導致殘留超標。如果長期大量食用鋁超標的食品,導致人體攝入鋁過多,有可能會引起神經系統的病變,表現為記憶減退、震顫與身體協調障礙等,甚至可能增加老年性癡呆的風險。
二氧化硫類物質是食品加工過程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如生產廠家為了使干貨制品特別是銀耳類的食用菌干制品的產品外觀好看和較長的保質期,而過量使用二氧化硫類添加劑,則會導致食用菌類產品中二氧化硫超標。據有關專家介紹,少量的二氧化硫進入機體可以認為是安全無害的,但如果長期食用二氧化硫含量超高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其毒性主要表現為經職業接觸和過量進食所引起的急慢性危害。《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規定二氧化硫類物質在食品中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及允許最大殘留量,其中對食用菌干制品允許最大殘留量為0.05g/kg,蔬菜干制品允許最大殘留量為0.2g/kg。本次比較試驗有3批次蔬菜干制品、1批次食用菌干制品及2批次水產干制品樣品二氧化硫含量超標,包括海南鴻琛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散裝稱重的多味魚(2012-8-24)、清遠市金鳳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鼎福” 芋合梗(300g/包,2012-9-1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