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2 10:17
對媒體報道成長快樂牌乳鈣混合膠型凝膠糖果違規添加了在嬰幼兒食品中禁止添加的乳礦物鹽,本網對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并查閱了相
20日,不少媒體報道光明“寶寶杯”被指含有不適用于嬰幼兒食品的乳礦物鹽,市場上的不少乳制品難以讓消費者放心。報道中同時指出,網上銷售的一款名為成長快樂牌乳鈣Q片的產品,其主要原料中也含有乳礦物鹽。
本網跟蹤調查采訪了解到,嬰幼兒食品依據相關國家標準已有明確界定,根據GB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附錄F食品的分類系統,與嬰幼兒相關的食品歸屬為第13類“特殊膳食用食品”。而成長快樂牌乳鈣Q片生產廠家及相關食品行業專家稱,“成長快樂牌乳鈣混合膠型凝膠糖果”則歸屬為第5類“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不是第13類的“嬰幼兒食品”,因此該產品中有新資源食品“乳礦物鹽”,符合現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
2009年,衛生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規定,批準茶葉籽油、鹽藻及提取物、魚油及提取物、甘油二酯油、地龍蛋白、乳礦物鹽、牛奶堿性蛋白等7種物品為新資源食品。其中乳礦物鹽以乳清為原料,經去除蛋白質、乳糖等成分而制成,其使用范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而新資源食品指的是在中國新研制、新發現、新引進的無食用習慣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對人體無毒無害的物品。
成長快樂牌乳鈣Q片生產廠家對記者表示,他們深知食品安全大于天,也對一些侵害百姓健康的產品或商家深惡痛絕。然而作為一家正常經營的企業,在這次風波中純屬躺著中槍,希望廣大消費者能夠了解真實情況,從而科學指導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