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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1975-2010 食品添加劑 瓊脂(瓊膠)

    2011-09-09 02:2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975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瓊脂(瓊膠)2010-12-21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2011-02-21實施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1975—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瓊脂(瓊膠)
    2010-12-21?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2011-02-21?實施
    發布
    GB?1975—2010
    本標準代替?GB?1975-1980《食品添加劑
    瓊膠》。
    本標準與?GB?1975-1980?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改為《食品添加劑
    瓊脂(瓊膠)》;
    ——增加凝膠強度指標,并將其作為產品規格的劃分依據;
    ——干燥失重改為水分;
    ——灼燒殘渣改為灰分;
    ——刪除吸水力指標;
    ——重金屬指標改為≤20mg/kg,砷項目改為≤3mg/kg,增加鉛項目≤5mg/kg;
    ——將相關的檢驗方法列入附錄中。
    本標準中附錄A和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GB1975-1980。
    I
    GB?1975—201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瓊脂(瓊膠)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以石花菜(Gelidum?amausii?L.)、紫菜(Porphyra)、江蘺(Gracilaria?Grev)
    及其他紅藻類為原料,經浸出、脫水干燥等工藝加工制成的食品添加劑瓊脂(瓊膠)。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中引用的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
    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
    3
    3.1
    3.2
    技術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項?目

    要?求

    檢驗方法

    色澤

    類白色或淡黃色

    在光線充足、無異味的環境中,將試樣平攤于白瓷盤內,觀

    察試樣的形態、色澤。嗅其氣味。當懷疑試樣有異味時,可

    取少量試樣置于密閉的杯中,用?60℃70℃溫水浸泡?3min

    5min?后,揭開蓋,揭開蓋的同時立刻嗅聞杯口處上方區域。

    氣味

    無異味

    形態

    均勻條狀或粉狀


    3.2

    技術要求

    感官要求: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1?感官要求

    表?2?理化指標

    ?

    3.3

    產品規格

    產品規格按凝膠強度不同劃分,分為低強度、中強度、高強度、超高強度,應符合表3的規定。

    1

    ?

    GB?19752010

    ?

    表?3?產品規格

    規?格

    凝膠強度(1.5%溶液,20℃

    檢驗方法

    低強度

    150400

    附錄AA.5

    中強度

    401800

    高強度

    8011200

    超高強度

    1200

    ?

      2010

      附 錄 A

      (規范性附錄)

      檢驗方法

      A.1

      A.2

      一般規定

      本方法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

      鑒別試驗

      A.2.1 試劑和材料

      A.2.1.1

      A.2.1.2

      水:符合GB/T 6682-2008中二級水的規定。

      碘溶液:0.01mol/L,0.05mol/L。

      A.2.2 分析步驟

      A.2.2.1

      取試樣1g,加水65mL,煮沸10min,不斷攪拌,用熱水補足水分,放冷至32℃~39℃即凝結

      成半透明有彈性的凝膠狀物,再加熱至85℃開始熔化。

      A.2.2.2

      取適量條狀試樣的碎片,浸入0.01mol/L碘溶液中數分鐘,染成棕黑色,取出后加水浸泡

      后漸變紫色。

      A.3

      A.4

      淀粉試驗

      取0.5g試樣,加水100mL,煮沸溶解后放冷,加2滴0.05mol/L碘溶液,不得顯藍色。

      水不溶物的測定

      A.4.1 原理

      瓊脂水溶液通過砂芯坩堝減壓抽濾,將殘留物洗凈后干燥至恒重,以質量分數表示。

      A.4.2 儀器和設備

      A.4.2.1

      A.4.2.2

      A.4.2.3

      真空泵。

      砂芯坩堝:濾板孔徑30μm~50μm。

      電熱干燥箱:105℃±2℃。

      A.4.3 分析步驟

      稱取試樣約 1.5g(稱準至 0.001g)于 500mL 燒杯中,加水至 200mL,蓋上表面皿,加熱煮沸溶

      解(加熱時注意攪動)。趁熱用已干燥恒重(前后兩次質量之差不大于 0.001g 為恒重,冷卻操作時

      需嚴格保持冷卻時間的統一)的砂芯坩堝減壓過濾,并用熱水充分洗滌燒杯和砂芯坩堝,然后將砂

      芯坩堝于 105℃±2℃電熱干燥箱內烘至恒重(前后兩次質量之差不大于 0.001g 為恒重)。

      A.4.4 結果計算

      水不溶物含量 X1 數值以%表示,按公式(A.1)計算:

    ?

      式中:

      X1——試樣中水不溶物含量,單位為百分比(%);

      m1——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m2——砂芯坩堝與水不溶物烘至恒重的質量,單位為克(g);

      m0——砂芯坩堝質量,單位為克(g)。

      取平行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兩次平行測定結果之差的絕對值不大于 0.10。

      3

    GB 1975—2010

    ?

      A.5

      A.5.1

      凝膠強度的測定

      原理

      將試樣制成一定濃度和體積的凝膠,用凝膠強度儀測定凝膠在15s~20s內的抗破砝碼質量,根

      據溫度換算系數,計算樣品凝膠強度。

      A.5.2 儀器和設備

      2 2

      A.5.3 1.5%瓊脂(干基計)凝膠試樣制備

      根據樣品的水分,按公式(A.2)計算稱取試樣量X,單位為克(g):

    ?

      式中:

      X —— 稱取試樣質量,單位為克(g);

      D —— 試樣水分的質量分數,單位為百分比(%)。

      稱取式(A.2)計算所得的試樣量,精確至0.001g,置于500mL錐形瓶中,加入100mL水,浸泡1h

      后,連接回流裝置,加熱,使溶液保持微沸狀態,直到樣品完全溶解,取下錐形瓶,將溶液均分倒

      入2只100mL燒杯中,冷卻,待凝膠形成后,蓋上表面皿,在室溫下放置15h后,待測。

      A.5.4 分析步驟

      將按A.5.3制備好的試樣放在凝膠強度測定儀的試樣座中心位置上,按凝膠強度測定儀說明書進

      行操作,移動手柄使砝碼添加裝置桿下端與凝膠表面接觸,加大力度使凝膠的表面發生破裂(端點

      進入凝膠約4mm以上),記錄此時凝膠強度值,同時,測量凝膠的溫度。

      A.5.5 結果計算

      
    ?

      式中:

      P——試樣的凝膠強度(1.5%溶液,20℃),單位為克每平方厘米(g/cm2);

      G——測定的凝膠強度值,單位為克每平方厘米(g/cm2);

      f——從表B.1查得的溫度校正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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